农民因种子质量问题维权难的原因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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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凤树 何建永 吕青燕 孙花乔 赵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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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种子管理站,0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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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对鉴定的程序不了解,是造成农民维权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2004年8月份,有几位农民带来3棵大白菜要求鉴定,原因是他们春季购买的白菜种子,5月初播种,经过细心管理,7月底收获时,发现白菜有问题,与经销商联系索赔未果,为了减轻全年的经济损失,将0.6hm^2白菜地翻耕,准备种下一茬蔬菜。由于没有保护好田间现场,无法进行鉴定,农民无法得到经济赔偿。检验机构多设在城市,农民往返奔波路远、花费高。对一些遭受重大损失的农民,鉴定费更是难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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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白菜 种子质量 翻耕 备种 菜地 收获 播种 农民 原因及对策 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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