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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进口家禽制品作出新规定
引用本文:小李.韩国对进口家禽制品作出新规定[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4(4):30-30.
作者姓名:小李
摘    要:据韩国农林部透露,韩国制定了有关加热处理家禽制品进口卫生条例,并决定从4月1日起实施。重点检查国家主要是曾发生过禽流感的国家。新规定强调家禽制品必须进行加热处理,具体要求是:在70℃高温下加热30min;在75℃高温下加热5min;在80℃高温下加温1min,并要求出口地区的加工厂和养鸡厂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允许有禽流感发生过。农林部还称,韩国虽然禁止从禽流感发生的国家进口家禽,但允许进口加热制品,同时将根据国际惯例对加热处理的制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韩国对进口家禽制品作出新规定@小李

关 键 词:韩国  进口贸易  家禽制品  卫生条例  加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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