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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炸鱼案件的管辖机关
作者单位:农业部渔业局法规处
摘    要:中国水产编辑部: 我站在处罚炸鱼案件中,发现有部分违法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民用爆破物资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罚,渔政部门就不能再实施处罚了,有的违法行为人炸鱼后只被罚了10元、20元不等,低于渔业法规最低标准50元起点线,与渔业法规定发生了冲突,渔政部门的处罚标准往往掌握在几百元之间,甚至上千元。我们认为:从炸鱼行为人主观目的上是以非法获取渔获物为目的,损害后果上破坏了国家渔业资源,均属渔业法规所禁止的,根据这点,炸鱼案件应由渔政部门管辖,公安机关的处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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