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以辽宁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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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爽.对适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以辽宁省为例[J].山东林业科技,2012,42(3):13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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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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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生态公益林项目中心,辽宁沈阳,1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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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束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无价的历史,实现了森林生态价值由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并且使360万农户和2000万人口直接受益,为我国的森林生态植被的恢复、保护、建设发挥了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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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重点公益林 补偿标准 辽宁省 管护 机会成本 可持续经营 国家级 中央财政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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