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情散”治母猪发情迟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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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世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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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甘谷县谢家湾乡兽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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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母猪发情迟缓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到初配年龄或超过初配年龄而不发情;二是产后断乳一个月以上不发情的。笔者几年来在兽医临床上用自拟“催情散”治疗137例,其中超过配种年龄达8个月而不发情的22例;产后断乳40天不发情的52例;产后50~60天不发情的47例;产后90天不发情的16例。服药后2天发情的38例;3~4天发情的55例;5~6天发情的32例;7天以上发情的12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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