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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建的,从事行业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独立法人技术组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标委会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标委会规划、协调、组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司(以下简称"科技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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