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药生产经营者误导使用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孙艳萍,刘绍仁.农药生产经营者误导使用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1,32(11):20-21.
作者姓名:孙艳萍  刘绍仁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北京,100125
摘    要:据调查,约60%的农民主要根据生产经营者的推荐来购买和使用农药。因此,生产经营者是否能够承担社会责任,正确指导农民使用农药,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及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农药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药生产经营者误导使用者或者未正确履行对使用者的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

关 键 词:《农药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者  法律责任  使用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法》  社会责任  环境安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