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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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金翠 阎春林 王国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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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资产。企业按其组织形式的变化可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任何企业经营到一定的程度时,都可能会遇到企业分立的问题,企业分立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所得税的处理。该文从两个方面谈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并举例说明,希望此文能为有关类似问题的畜牧企业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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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分立 分立企业 所得税处理 营业 畜牧企业 企业所得税 资产 并举 转让 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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