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道德信仰建设的三大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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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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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四川江油62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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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2—2013年度立项课题“高职高专生道德信仰认同与实践问题研究”(SZ2012282),项目负责人:邱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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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德信仰建设的目的在于使主体个体的道德人格永恒、引领整个社会的道德追求、弘扬善的真谛。一个社会道德信仰建设中的责任主体有三种:政府、文化工作者、社会成员。道德信仰建设中的三种责任主体之间有着紧密、内在的逻辑关系,共同促进一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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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信仰 建设 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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