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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引用本文:曹金凤,王丹华.论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J].四川畜牧兽医学院学报,2013(7):41-42.
作者姓名:曹金凤  王丹华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
摘    要:集体财产大量存在于农村之中,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势必产生集体所有权的转移和改变,以及其主体的变更和消失。因此,规范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主体,规范其行使方式,是良好推进城镇化、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中国《物权法》明确了本集体成员是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只要清楚了特殊集体的集体成员资格,清楚了集体成员的群体性及其外在表现,清楚了集体组织与集体成员在行使集体所有权时所应遵守的规则,就能明确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关 键 词:集体  所有权  行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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