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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标准林(法正林)
引用本文:张昂和,陆兆苏.試論标准林(法正林)[J].林业调查规划,1979(2).
作者姓名:张昂和  陆兆苏
作者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产工业学院
摘    要:法正林创始于德国,其原意为标准的森林(Normal wald)。我国书刊上所用“法正林”一词,引自日语,但不译而用,比较费解。为此,拟按德文原意,称之为“标准林”。标准林学说研究的对象是森林资沅,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自然科学没有阶级性,标准林学说可以为资本主义林业服务,同样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林业服务。森林永续利用原则是林业生产客观规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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