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种子法》颁布实施三年来,我国种子企业形成了国有、集体、中外合资和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生产、经营和市场行为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品种选育和推广的速度逐渐加快,种子管理的力度得到加强。但在种子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1主要成绩1.1政、企分开,站、司分设按《种子法》的要求,全国地(市)级以上和县级种子管理站和种子公司基本实行了站、司分设,改变了长期以来种子行业政、事、企“三位一体”的垄断局面,国有种子公司的改制工作也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同时各种所有制的种子公司和种子经营户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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