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绿色大米”不允许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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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5月23日签署第3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56条。颁布这个条例,是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都必须遵守这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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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绿色大米” 色素 食品添加剂 卫生标准 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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