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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鉴的用电收费办法
作者姓名:李文
作者单位:甘肃省玉门市电力局
摘    要:我市处于西部干旱区。从1976年通电以来,已有近二十年的用电历史了。用电收费一直采用上门催收的办法。在春种秋收大忙季节、收费员登门收费少至四五趟,多至七八趟。真是说破了嘴皮,跑断了腿,吃尽了苦头,流尽了汗水。针对以上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在1987年相继成立了乡电管站。由于乡(镇)企业突飞猛进,用电量与日俱增,电管站的工作量逐渐加大,80%的时间用在了抄表收费上,不能腾出更多时间用于改造“三类”破旧线路和更换64、73系列高耗能变压器。个别乡(镇)碰头线、拦腰线、爬墙线依然存在。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不到位,二是受工作时间的限制。由于历年来一贯实行先用电,后收费的办法,个别乡(镇)企业常年拖欠电费,致使陈欠电费高达200多万元,严重制约了我局的经济流通,个别月份只能靠贷款、单位借款给上级电源交电费。为了改变此种状况,我局从1995年起实行“先交钱,后用电”。这种做法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下面把我局的具体规定介绍如下,供同仁借鉴。 一、进一步向用户宣传电力是商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必须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自觉交纳电费是每个电力用户的光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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