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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连载之二)
摘    要:(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关 键 词: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生产记录 农业投入 安全间隔期 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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