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国营苗圃在苗木生产中的主渠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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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升.充分发挥国营苗圃在苗木生产中的主渠道作用[J].新疆林业,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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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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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兴办国营苗圃,旨在为造林绿化提供量足质优的苗木.近十多年来,国营苗圃在资金短缺,生产条件差的情况下,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较好的贯彻执行了“育苗为植树造林服务”的指导方针,为全疆的造林绿化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国营苗圃固有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与其肩负的历史重任并不那么相称,仅就苗木生产而言,全疆75处国营苗圃,经营面积达3.6万亩,年育苗面积8千余亩,年产苗量4千万株,分别占全疆年育苗面积和产苗量的7%和8%,在苗木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调剂、平衡的能力有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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