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对进口鲜家禽肉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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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毅.欧盟国家对进口鲜家禽肉的要求[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4(1):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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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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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国家在进口人类食用的鲜家禽肉时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鲜禽肉必须是来自那些经过宰前检验,认为适于宰杀,其鲜肉可以投入市场的家禽。为证明这一点,家禽养殖场必须向屠宰场提供家禽饲养地官方兽医的检疫证明,在鲜禽肉出口时,必须提供该证明。2屠宰家禽的屠宰场及鲜禽肉的包装中心必须经欧盟国家认可,并确保动物在屠宰前、屠宰中、屠宰后以及鲜禽肉的包装、运输等过程全部处于官方兽医或其助手的严密监控之下。3屠宰过程以及鲜禽肉的处理必须符合欧盟理事会制定的卫生要求,鲜禽肉必须经过兽医宰后检验,并被判定为适于人类食用。4鲜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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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盟 鲜家禽肉贸易 进口贸易 宰前检验 包装 运输 卫生标记 商业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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