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林业生产的基本规律 |
| |
作者姓名: | 张辉 王智玉 马学海 |
| |
作者单位: | 辽宁省国营林场管理局,辽宁省国营林场管理局,辽宁省国营林场管理局 |
| |
摘 要: | 在资本主义以前,特别是在社会主义以前的各个社会形态中,由于林业生产具有从属性,所以林业作为一个部门独立存在的时间比较晚。随着大生产日益发展,社会分工逐步加细,林业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于是就成为具有自己专门特点的生产部门。并构成了自己固有的客观运动的规律。掌握和运用这些规律,就能给予我们认识方向的能力,及时考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见未来某种经济形势的到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加速林业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森林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