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适度调整养猪的地域与地点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宜养猪的地区,可以少养猪或不养猪,养猪场应当办在粮食主产区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即使在这些地区,养猪场建设也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分布在农田之间,与积肥结合。2.适度调整和控制养猪场的规模要改变过去千家万户养猪的模式。提倡规模养猪,养猪专业户年出栏肉猪应在50头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在100头以上。但养猪场规模也不宜过大,一个大中型养猪场一般养肉猪3000 ̄5000头,不要超过年出栏肉猪3万头的规模,如果需要扩大,亦应另选地点,相隔一定距离,以便于处理污染源。3.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