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营运造成事故伤者与车主共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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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若执.违章营运造成事故伤者与车主共担责任[J].广西农业机械化,200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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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若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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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田林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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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农某购买一台拖拉机用于揽客营运。依照习惯,农某揽客都是先运送后交费。2002年8月4日,农某驾驶拖拉机揽客,乘客韦某在路边拦车后登上了拖拉机后车厢。韦某乘车不久,农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故障,翻下路边水沟,车上的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韦某住院治疗花费6 055元。出院后,韦某多次向农某索赔未果。2002年10月21日,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农某赔偿医疗费6 055元。 农某辩称,韦某搭乘拖拉机并未给钱,自己没有索取也没有受益;拖拉机是由于机械故障而发生事故,其驾驶操作并无不当,没有过错,因此,不同意赔偿韦某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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