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机事故调解是处理农机事故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事故调解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经济损害补偿纠纷,往往不是简单地召开一个普通会议就能解决好的。在事故调解会议召开之前,农机监理机关必须分别对事故当事各方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解、协商、说服教育等思想工作,一般在当事各方意见基本趋于一致后,再召开调解会议。召开调解会议之前,农机监理机关应提前用信件或口头方式通知当事人各方,明确告之开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带的材料(如收条、借条、发票)等注意事项。农机监理机关还应在开会之前开好内部碰头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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