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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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爱芹 徐进 朱虹 沈爱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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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丰县畜牧水产局,22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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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宣传时注重3个面向:一是面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制作标语、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及送科技下乡活动等,提高他们对畜禽产地检疫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面向有关部门,递送<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取得他们的配合;三是面向饲养户和经营户宣传.畜禽出售必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贩运户、白条肉经营户、屠宰场凭合法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购、运输、屠宰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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