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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电工岳宗焕
作者姓名:潘凡生
作者单位:河南省台前县供电局
摘    要:在社会上某些人崇尚“拜金主义”的今天,有一个不为金钱所动,两年义务为农民办事不取任何报酬的人,他就是河南省台前县孙口乡古贤桥村义务电工岳宗焕。 以前,古贤桥村由于没有变压器,村民自己从外村扯线用电,不仅电压低而且由于线路混乱,电价较高。1993年10月,在濮阳市电业局的大力支持下,该村安上了变压器,办起了电。在众多人的竞争中,岳宗焕被大伙推上了电工这个位置上。面对乡亲们的厚望,岳宗焕下决心干好这份工作。他首先对线路进行整改,把全村60户分4个小组,每个小组电表统一集装入箱,杜绝了偷电现象的发生,低压线损也下降到12%。深知乡亲们生活并不富裕的他,要让乡亲们用得起电,交得起电费。经过综合测算,岳宗焕确定电价比市批电价还低5分钱。按此收费,除上交电费外,还剩20元左右,只够正常维修开支,忙活一个月,一分钱不落。1995年7月,由于连降大雨,天气潮湿,线损升高,结果还赔了钱。最初办电,大队书记也想在电价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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