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国有肉联厂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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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永光,刘铁辉,金海燕.加强对国有肉联厂监督管理[J].中国动物检疫,2002,19(1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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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永光 刘铁辉 金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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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11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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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抚顺市肉联厂是我市唯一一家国有大型肉类联合加工厂,固定资产3500万元,最大屠宰量为3900头/天,平均每天屠宰1 200头左右,定点之前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屠宰量每天在200头左右.<动物防疫法>实施后,市政府开始整顿生猪屠宰市场,继续发挥国营肉联厂的主渠道作用,为了加强行业化、规范化管理,保证百万人民的食肉安全,于1998年1月1日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派监督员进驻市肉联厂进行全面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这对规范企业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肉品质量、防止病害肉流失,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要作用.通过对肉联厂四年半时间的监督管理,卫生状况和肉品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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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宰前检疫 宰后检验 病害肉 冷库 检疫票证发放 兽医卫生许可证 国有肉联厂 监督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5-944X(2002)11-0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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