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农村三产融合动力机制研究——以瑞昌山药产业为例
引用本文:杨高武,谌种华,李练军.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农村三产融合动力机制研究——以瑞昌山药产业为例[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3(3):166-168+175.
作者姓名:杨高武  谌种华  李练军
作者单位:1.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农村三产融合是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本文以瑞昌山药产业三产融合为例,运用制度变迁理论,考察农村三产融合动力机制,并提出相关建议。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瑞昌山药产业三产融合案例,研究发现:瑞昌山药产业三产融合模式主要包括农户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和龙头企业主导3种类型;瑞昌山药产业三产融合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为第一行动集团与政府为第二行动集团二者同频共振发展的产物。针对产业融合机制中第一集团主体质量不高、第二集团要素供给不足、两个集团共同创新不足等问题,应通过大力培育三产融合第一集团力量,并积极利用第二集团破解要素瓶颈约束以引导创新三产融合形式,从而进一步推动瑞昌山药产业三产融合发展。

关 键 词:农村三产融合  动力机制  制度变迁  融合模式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