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因素法的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以富县富城镇罗家塬村土地整治项目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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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静平.基于因素法的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以富县富城镇罗家塬村土地整治项目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9,47(22):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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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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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延安分公司,陕西延安,7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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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选择渭北陇东黄土旱塬区典型土地整治项目,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运用多因素法确定了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新增耕地国家级自然等为11级,国家级利用等为11级,国家级经济等为9级,通过土壤有机重构,增加灌溉设施等工程措施,补充耕地质量等别高于周边耕地,实现了耕地质量和数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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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整治 耕地质量等级 因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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