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替代品种与示范替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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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2004~2007年,分3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3年12月30日,撤销登记的第一批457个复配产品;2005年1月1日,撤销登记的非原药生产企业的第二批284个单制剂产品;2007年1月1日,撤销登记的原药生产企业的第三批70个单制剂产品,全面禁止这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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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毒农药 替代方案 替代品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毒有机磷农药 甲基对硫磷 示范 复配产品 撤销登记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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