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1996年度林业宣传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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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兴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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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组织奖评奖原则:工作实绩全面量化,分项确定计分标准,以量计分,以分给奖。具体计分办法:(1)《湖南林业》杂志发行。每完成100份计1分;超基数(一定5年)部份每20份计1分;任务数在400~500份者加计2分,500~700份者加计3分,700份以上者加计4分;未完成基数的每10份扣1分;当年4月底以前及时付款的按上述分数的总量加40%的分,5月份付足款的加30%的分,6月份付足款者加20%的分;未付足款的扣20%的分,9月底以前仍未付定款者,取消全部奖励分。(2)《中国林业报》发行。完成任务的计5分;超过任务的每5份加计1分;欠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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