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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超载过牧主体的确定——基于内蒙古两市222份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
引用本文:邸雪惠,张心灵.草原超载过牧主体的确定——基于内蒙古两市222份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J].现代农业,2023(3):23-29.
作者姓名:邸雪惠  张心灵
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牧区是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草原牧区牧民的生计收入来源主要靠畜牧业的发展,而畜牧业是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其地位亦十分重要。内蒙古自治区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地区牧民超载过牧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成效。本文利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与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4个牧业旗的222份牧户的有效样本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牧户草地经营面积与超载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牧户草场经营面积与牧户超载率呈负向相关关系,牧户养殖超载率越高,说明牧户所占有草原处于超载过牧状态的比例越高,不利于草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其中,草场经营面积对超载率的影响系数为-0.003 0,说明草场经营面积每减少100 hm2,超载率就增加30%。草场超载过牧的主体是中小规模牧户。

关 键 词:草原生态补偿  草畜平衡奖励标准  草原超载主体  中小规模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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