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作者单位:农业部;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关 键 词:绿色食品生产  食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产地环境  农产品质量安全  使用管理  工作机构  发展中心  食品安全法  商标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