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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再起风波谁之过
引用本文:谢云挺.『金华火腿』再起风波谁之过[J].中国牧业通讯,2006(17):55-57.
作者姓名:谢云挺
摘    要:千年品牌——“金华火腿”,这20多年来命途多舛:浙江金华市与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旷日持久的商标纷争把它折腾得气息奄奄,后又因媒体曝光个别厂家生产“毒火腿”再遭株连之灾。为了保护我国这一民族精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其核准实施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但是风波并未因此平息。工商部门根据合法商标拥有者——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举报.依法查封了诸多金华企业在市场上的产品.而法院则认为金华企业使用“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对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请求判金华企业商标侵权不予支持。

关 键 词:金华火腿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标侵权  浙江  法律保护  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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