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学习和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授权农牧渔部制定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会议于10月5日至10日在哈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行署、市畜牧局长和各县(市)畜牧局(总站)长及有关单位、新闻记者共147人。会议首先由省畜牧局副局长张秀芝同志传达了《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两个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经委主任李瑞山以及农牧渔业部副部长肖鹏的讲话。与会同志认真地学习、领会了《条例》和《细则》的基本精神,修改了《黑龙江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畜禽防疫法规,《条例》的颁布使今后畜禽防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受到法律保护。做好畜禽防疫工作,不但可以防止畜禽疫病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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