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关于申报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农企发2005]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企业申报、地方主管部门核定、专家评审、部级审定等程序,农业部确定北京市宝金龙食品厂等584个企业为"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名单附后)和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等161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并发文《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农企发200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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