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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成功免除一起触电死亡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金凤,薛凤光,王奎.凤阳县成功免除一起触电死亡赔偿责任[J].农村电工,2007,15(6):16-16.
作者姓名:金凤  薛凤光  王奎
作者单位:233100,安徽省凤阳供电公司
摘    要: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时间长达8个月的凤阳县武店镇街道王某某触电死亡赔偿一案:被告凤阳供电公司具有免责事由,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关 键 词:凤阳县  触电  死亡赔偿  民事责任  免责事由  供电  街道  时间  宣判  县人民法院  安徽
修稿时间: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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