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吃一罚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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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必营.好一个『吃一罚万』[J].广西林业,200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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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必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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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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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最近从新闻媒体上获悉,目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中明文规定:从7月1日起,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或其产品而食用的,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此手段用重罚来保护野生动物,着实令人称道。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知喊了多少年,也作出过这样或那样的规定和禁令,但总是禁而不止,食者照食不误。这除了人们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极端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外,对食客者没有给予处罚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次广东省人大改变了过去的清规戒律,采取双管齐下重罚的经济手段来制止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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