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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摘    要:正认建认养绿地内不得增设建筑物等期限最低1年最高10年北京认建认养绿地内不得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含广告牌);树木绿地认建认养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高不超过10年;认建认养不得改变原有树木绿地的性质、功能,以及养护责任主体、产权关系。2020年2月1日,在3月12日的"中国植树节"来临前,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新的《北京市树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日实施。新的《办法》与过去的《首都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有何不同,对此记者采访了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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