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村规民约能否设置处罚性条款?
引用本文:胡建成,李会敏.村规民约能否设置处罚性条款?[J].农家顾问,2001(10):64-65.
作者姓名:胡建成  李会敏
摘    要:村规民约能否设置处罚性条款?回答此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这样一则案例.1996年元月的一天,河南某县村民朱某的母猪挣脱链绳,跑到村边的麦田里,被村里的护青员发现,护青员根据村规民约"猪、羊在地里吃青打死不赔偿"的规定,将母猪打死.朱某随即把该村村民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村委会赔偿损失.法庭上,村委会辩解:猪、羊到田地里吃青打死不赔偿,是村规民约的规定,已经执行几个月.朱某的猪被打死,是按村规民约办事,所以,不用赔偿.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保护是宪法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也有相关的规定.

关 键 词:村规民约  处罚性条款  违法行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国家法律法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