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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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吉才
,赵永丽.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管理[J].山东农业,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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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吉才 赵永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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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唐县农业局经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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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费改革后,村级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不再向农民固定收取,而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向本村农户收取一定的“一事一议”资金来解决。一年内,每个村民所负担的“一事一议”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如何合理收取、管理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是一个需要认真探索的新课题。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试点工作,在筹集“一事一议”资金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乡、村干部对税费改革后实行“一事一议”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干部认为村级实行“一事一议”与乡镇无关,有的村干部怕办不好,个别农户怕有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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