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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32号公告内容:
摘    要: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似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告  高毒有机磷农药  甲基对硫磷  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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