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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风雨路——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下发10周年回顾
引用本文:陆立中.十年风雨路——国务院国发(1986)94号文件下发10周年回顾[J].江苏农机化,1996(4).
作者姓名:陆立中
作者单位:盐城市农机监理所
摘    要: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国发(1986)94号)发布已十年了。十年来,我省农机监理事业有了稳固地发展。首先,国务院、省政府均明确了农机监理的行政执法地位。其次,我省拖拉机安全监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省长47号令《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我省拖拉机及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到农机监理机关登记入户办理手续。我省许多市县已基本对拖拉机及驾驶员实施安全监督管理,1995年全省年检拖拉机56万台。在实施以拖拉机为安全监理工作中,脱粒机、联合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柴油机等我省都实施了全面安全监督管理。第三,我省建立健全了安全监理网络,建立了省市县乡各级安全监理队伍达五千人。并核发了行政执法证件。 总之,十年来成绩是主要的,但客观上我省未实施委托,关系未理顺,影响各地开展工作。但我们要坚定信心,艰苦奋斗,将当前核发九二式拖拉机牌证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抓住机遇,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机监理水平。 本期发表了盐城市农机监理所陆立中同志撰写的“十年风雨路”一文,对我省十年农机监理工作从一个侧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同志们读后能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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