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追索"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贾双怀
作者单位:034100,原平市人民法院 
摘    要:参与法律诉讼具有严格的原则性.对于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法院并非都是"来者不拒,一概受之",当事人要通过诉讼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其涉诉的前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法律规定及国家政策相悖.如若"行为不轨",将要面临被判定败诉或驳回诉讼的不利后果.

关 键 词:民事活动 无效民事行为 民事诉讼 法律保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