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应该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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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房莉莉.《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应该注意的问题[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9(6):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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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房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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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铁路兽医卫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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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检疫规定,动物从产地到运出县境需办理三个证明: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①证);②《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②证);③《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下简称③证)。①证、②证"畜主"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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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县境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产地检疫 运载工具消毒 防疫条例 动物产品 饲养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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