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工作法”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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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朝禧,刘笑焕,蒋俊东,刘立勋.“四制工作法”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应用[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9(2):8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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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朝禧 刘笑焕 蒋俊东 刘立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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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畜牧局团结兽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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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由于农村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复杂,动物检疫工作量大,协检员业务水平低、报酬低、组织形式松散,给检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通过学习并结合生产实际,总结出"四制工作法",在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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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检疫工作 屠宰检疫 产地检疫 业务水平 宰前检疫 规模饲养场 兽医监 病害肉 宰后检验 免疫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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