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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讲座
引用本文:李树游.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讲座[J].湖南林业,2001(11):18-18.
作者姓名:李树游
作者单位: 
摘    要:调处山林纠纷的程序 根据《森林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程序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调解。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建议后,双方都要主动进行协商或实地调查,通过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友好地签订协议。县级人民政府应按《森林法》的规定和协议内容,登记造册,确认山林权,并将资料归档,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纠纷争议双方经反复协商未能得到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均可依法请求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其程序为:①受理。审查是否属于山林权争议和是否符合人民政府处理的条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负有举证的…

关 键 词:山林权属纠纷  法律效力  山林纠纷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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