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告读者
引用本文:凌传昌.告读者[J].农村发展论丛,2000(9):33-33.
作者姓名:凌传昌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城岗乡司法所
摘    要:我因家中兄弟较多,生活困难,父亲将我过继给侯某夫妇为子。养父母多年未育,把我视同己出,帮助我成家立业。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生父母的养育之恩,经常去照看他们。几年前,养父母相继去世,不久前,生父也因病身亡。期间,为了他们的身后丧事,我花费了一定的钱财和精力,但是在我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时,却遭到几住亲兄弟的反对。

关 键 词:养父母  生父  遗产  生活困难  继承  反对  丧事  帮助  要求  父亲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