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州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部分无证产品城区禁售
摘    要:2011年底前,进入城区各类市场销售的叶类蔬菜、猪肉、水果、大黄鱼等农产品,必须随附质量安全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记者从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福州市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方案》已开始实施,福州市将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对在五城区各类市场销售的新鲜蔬菜、猪肉、水果、水产品逐步实行市场准入。

关 键 词:农产品市场  市场准入制  福州市  城区  质量安全认证  禁售  市场销售  叶类蔬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