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儿子丧失继承权 |
| |
引用本文: | 杨正文,杨真.不孝儿子丧失继承权[J].湖南农业,2003(20). |
| |
作者姓名: | 杨正文 杨真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他是她的亲生儿子,却未能继承她的1分钱遗产,她是她的侄女,却继承了她遗产的全部份额。原来,这是他不尽赡养义务导致的后果。他不仅受到法律的审判,还将受到道德的谴责。 彭秀芝是新晃县洞坪乡1位老实本分的农妇。21年前,她丈夫因病去世,为了8岁的儿子吴迪,彭秀芝一直没有再嫁。她含辛茹苦将吴迪抚养成人。 吴迪高中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回家务农。1996年7月,他在彭秀芝的资助下,到镇上开了个饭店。因生意还可以,吴迪聘请了1个名叫杨倩的姑娘为服务员。一来二去,吴迪与杨倩便有了感情,并于1997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