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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应该修改
作者姓名:陈国富
作者单位:福建省沙县公安局凤岗森林派出所
摘    要: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该法并于1985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国全方位依法治林的开始,森林保护由此步入法制化轨道.

关 键 词:森林法  轨道  法制化  森林保护  依法治林  标志  实施  人民共和国  中华  会议  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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