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疆出台《义务植树绿化费管理办法》
作者姓名:尚莉娟
摘    要: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与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联合行文,颁布了《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无故不履行义务、没有完成规定的义务植树任务或因故不能履行植树义务而自愿以缴纳绿化费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的城镇单位和城镇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办法》规定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市、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收缴、统一安排。收缴的义务植树绿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