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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军转民”
引用本文:王焕章.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军转民”[J].农技服务,2005(9):67-67.
作者姓名:王焕章
作者单位:410007,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12号湖南省农机局
摘    要:根据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退役军人持军车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有关问题的答复》及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监理制度》中,“军人驾驶员退出现役或军队职工驾驶员,调离军事单位工作时,其军车驾驶证.不再作驾驶证使用,只作技术证明”的规定。军队驾驶员退役后,应按照规定及时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对末换领仍持军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的,可视为无证驾驶,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关 键 词:机动车驾驶证  军转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军车驾驶证  驾驶员  有关问题  监理制度  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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